公积金离职后怎么提取(重庆公积金离职后怎么提取)
前沿拓展:
公积金离职后怎么提取
离职后异地提取公积金需要遵循以下程序:1、离职后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必须与住房公积金的所在地不一致才符合异地的要求,否则不可以领取;
2、离职后如果没有再次就业的,可以办理销户来提取公积金;再次就业的,可以转入集中户进行管理;
3、按照相关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其他的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去申请异地的公积金提取;
4、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核,通过的,由银行进行支付。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连续按时足额缴存达六个月及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回复意见:
您好,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满半年的情况下,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转入账户信息(申请人储蓄卡[一类账户])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我中心已在网上办事大厅(www.**gjj.com)、微信公众号上开办此项业务。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原因为解除劳动关系且已办理过手机号码签约的,可在网上办事大厅或微信公众号上办理银行卡绑定业务后,办理离职返乡提取或下岗失业提取业务。未办理过手机号码签约的,可通过闽政通APP办理手机号码签约,也可到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柜面办理手机号码签约。 今后您如果需要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还可以登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网(网址:WWW.**GJJ.COM)查阅提取及贷款办事指南或拨打我中心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2020-06-10 16:24:27)
拓展知识:
公积金离职后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辞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4、缴存人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详情
官方电话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在线咨询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0803461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