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每月可以提取多少)
前沿拓展:
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法律分析:成都市在没有住房情况下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需要你租房协议,房东租房完税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近日
成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出炉
其中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支持
部分情况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月提取限额
能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
▼
政策措施内容
(一)受**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肺炎**影响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缓缴企业职工视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缓缴企业职工可缴存个人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
企业缓缴期满后,应恢复正常缴存并及时补缴。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制定计划分期补缴。
(二)受**影响的缴存人贷款逾期不作处理
受**肺炎**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
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1340元提高到1800元;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
未备案的租赁住房,全市范围内月提取限额由700元提高到1000元。
租房提取既可按月,也可按季。
小微温馨提示
本政策措施为阶段性支持举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租房提取 办理须知
1、提取频次
可按月或按季申请办理
2、提取限额及申请渠道
(↑点击查看大图)
3、办理时限
自受理缴存人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互联互通方式能够查证业务申请信息的,及时办结。
4、区域对应
中心城区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城市新区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
郊区新城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特别提醒
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缓缴企业的缴存人办理租房提取,不受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的限制。其他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租房提取方面的问题解答
Q1 本次阶段性支持政策在租房提取方面有什么变化?
答:阶段性支持政策提高了租房提取限额,调整了租房提取区域对应方式。
Q2 租房提取限额的具体变化是什么?
答:将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月提取限额,由一二三圈层分别1340元、1000元、800元三档调整为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1800元、郊区新城1200元两档。
将全市范围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月提取限额,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
Q3 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区域对应如何调整?
答:将原按一二三圈层的区域对应调整为两档区域,分别为城市新区和中心城区为一档,郊区新城为另一档。
中心城区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城市新区包括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
郊区新城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Q4 经公积金中心批准缓缴企业的缴存人,若未能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能否办理租房提取?
答:可以。
Q5 缴存人林某在1至5月均以无备案租房提取的方式,每月提取700元,在不考虑账户余额的情况下,其在6月最多可提取多少元?
答:在执行阶段性支持政策后,月提取限额调高至1000元,1至6月累积限额为1000元×6个月=6000元,林某1至5月已提取700元×5个月=3500元,其在6月可提取差额部分,最多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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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都公积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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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已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职工租赁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租赁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员工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租赁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注: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1月1日至12月31日)。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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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相信大家对公积金多多少少都有所了解,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买房,也可以用于租房,那么,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有哪些呢?因此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第一、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很多人比较疑惑的是公积金可以提取支付房租吗?**是肯定的,个人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支付房屋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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