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大病提取材料(大病提取公积金手续)

前沿拓展:

公积金大病提取材料


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帮助患有重大疾病职工家庭解决生活困难,职工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公积金支持的病:常见的包括: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包括心肌梗**;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

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公积金大病提取材料(大病提取公积金手续)

进一步严格政策标准,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办理流程,防范资金风险,切实整改第三方审计发现的问题,11月22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发布通知,对部分公积金业务办理事项进行调整,停止大病提取业务、全款购房不予受理贷款申请等事项从即日起执行。

公积金大病提取材料(大病提取公积金手续)

此次调整涉及缴存职工方面的有四项:

一是此前开通的大病、重病提取业务,因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业务范围,随即停止;

二是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三是职工家庭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2次(含2次)以上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是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款或购房款全额结清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公积金大病提取材料(大病提取公积金手续)

此次调整涉及内部管理方面的有两项:

一是严格提取把关审核,所有公积金提取业务(除退休提取外),需提交市中心内控稽核科复审后,按程序办理;

二是强化楼盘合作备案风险管控,对五证齐全、主体封顶、运营良好的开发企业楼盘,由市中心业务管理科负责牵头准入审查,并适时建立管理台账,由市中心内控稽核科负责楼盘信息录入,签订合作协议后准予管理部办理贷款。

安康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3319794

汉滨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3115299

汉阴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5215705

石泉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6321274

宁陕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2113277

紫阳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4412105

岚皋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2521118

平利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8424955

镇坪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8822747

旬阳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7771199

白河县**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7822259

安康高新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8181585

恒口示范区**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915-361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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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编辑:小珊

责编:童慧

终审: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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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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