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提取代办(西安公积金提取代办收费)

前沿拓展:

西安公积金提取代办

1.提取条件和对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6)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2.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
(1)若是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者: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注: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一次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来实现公积金公积金提取;
(2)偿还商业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者:
借款合同;
最近一期还款证明(现金缴款单,扣款记录的存折,扣款证明三者任一都可);
(3)购买预售商品房者:
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
首付房款凭证;
注: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
(4)购买现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产证;
契税完税证;
购房**;
(5)购买二手房:
房地产买卖契约;
权属变更后的房产证;
契税完税证;
购房**;
3.提取人不同,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1)本人提取:身份证件;
(2)配偶提取:身份证件;(结婚证;夫妻同户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公证书;任选其一)
(3)子女/父母:身份证件;(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书;任选其一)
(4)他人**:代办人身份证;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您好,购买西安地区自住住房提取时,西安公积金提取时,需看您的购房性质,购买现房、预售商品房、二手房,提取时所需资料各不相同。

偿还购买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自住住房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主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本息和。

所需资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合同;

3.当月或上月还款证明(是指有贷款银行签章的还款明细表或还款对账单;以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签章的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扣款记录的存折;合同约定用银行卡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扣款证明)。

4. 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主借款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现阶段,不支持在网上办理提取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可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振兴路137号)或授权可办理提取业务银行网点(登录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业务网点查询版块查询)。

拓展知识:

西安公积金提取代办

一、西安市公积金提取应提供申请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持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手续。

二、西安市公积金提取证明手续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配偶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正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正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他人代为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

扩展资料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西安公积金提取代办

西安公积金提取代办

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一、提取材料:1、西安公积金购房提取材料

2、西安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3、西安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材料

4、西安其他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5、西安退休等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6、西安公积金冲还贷提取材料

二、提取条件:1、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2、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6、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7、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9、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0803461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