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前沿拓展:
日照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
(七)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就业的;
(九)**亡或者被宣告**亡的;
(十)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亡或被宣告**亡,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在两年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符合第(一)款、第(五)款情形,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应保留贷款余额10%以上的金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办公用房、**及偿还该项目贷款本息的;
(三)以离婚、分割、析产、**亡、继承、赠与、交换等非房屋买卖交易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新型冠状****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尽一切可能切断**传播途径,确保广大缴存职工身体健康和卫生安全,现就近期**防控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提倡网办 避免聚集
为避免交叉感染,有效防控**扩散,请您优先使用线上办理途径,方便快捷、高效安全,建议您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日照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1.下载“手机公积金”APP,属地选择“日照市”后进行注册登录。
可办理业务:
信息查询、购买商品房提取、租房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退休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出境定居提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委托按月提取签约、委托按月提取解约、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日照银行),打印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异地贷款证明。
2.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个人网厅/单位网厅。(http://www.rizhaozfgjj.cn/)
可办理业务:
信息查询、单位汇缴、补缴、人员增减、转移、基数调整等各类单位业务,购房租房提取、还贷提取、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等所有类型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号变更,打印贷款结清证明、贷款还款计划等。
佩戴口罩 做好防护
1.即日起,倡导“非必须、不现场”办公模式。对于无法网上办理且必须处理的业务,请提前准备好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即来即办,即办即走,减少在公众场所的滞留时间,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2.现场办理时,请您正确佩戴好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安全距离,有序办理业务。
政策咨询 拨打热线
如有相关政策咨询,请拨打0633-12345政务服务热线。如需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请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爱山东”APP、支付宝、山东政务服务网等平台进行自助查询。
各管理部联系电话:
市直:0633-8717020经开区:0633-8168292东港:0633-8229478岚山:0633-2611277莒县:0633-6228064五莲:0633-5310665
拓展知识: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0803461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