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及流程)
前沿拓展: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
南京住房公积金以租房为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等材料去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租住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二)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三)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四)当年全部租金**;
(五)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二)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参考资料来源: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月12日发布消息称,今年1月份全市有11.09万名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金,总金额达11.29亿元,创下历史新高,其中线上提取金额占总提取金额的86.45%。
根据南京公积金中心的最新统计,2020年1月全市共有11.09万名无房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11.29亿元,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金额同比增长13.58%,再创历史新高。其中,线上提取10.25万笔,占租房提取业务的92.43%,同比增长21%;从提取金额来看,线上提取金额9.76亿元,占提取金额的86.45%,同比增长20.8%。线上服务极大方便了提取职工,尤其是在当前**肺炎**下,线上提取将成为未来业务主流。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在**防控期间,为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相关业务,南京公积金中心还建议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在**防控期间优选公积金线上服务渠道办理公积金缴存、使用相关业务,此外,还推出包括减轻企业负担、延长购房提取期限、适当延后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其中购房提取期限可延长3个月,并针对**防控的相关人员,适当延后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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