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单图片(公积金提取单是什么)
前沿拓展:
公积金提取单图片
申请成功是一个季度发一次的,一般都会提前到帐,会有短信通知的,你就在耐心等通知吧。
4月1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该《通知》的目标任务为,支持年轻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一定余额的,父母可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帮助年轻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适用于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
该《通知》为政策到期后重新印发,政策内容不变,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7年4月30日废止。
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7〕4号)将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为支持职工购买基本住房,现将《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重新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提取条件
职工在我市购买自有住房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本通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的;
(二)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住房的。
二、提取方式及金额
(一)职工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二)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三)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四)根据本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人及其配偶应未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三、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规定仍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7年4月30日废止。购房日期以合同签定日为准。
2022年4月1日
《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本次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17〕4号)将于2022年4月30日到期。该政策实施期间,对支持年轻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现重新印发实施。重新印发的文件为《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为支持年轻职工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一定余额的,父母可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帮助年轻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提取条件。
职工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方式及金额。
一是职工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二是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期间,借款人及配偶可以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是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期间,借款人及配偶可以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通知》的涉及范围是什么?
《通知》适用于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通知》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可按照《通知》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通知》规定受理和审核提取申请。
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可按《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其他住房的,不能按照《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申请提取人及配偶如果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按照《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关键词
1.购买首套住房:《通知》规定的购买首套住房,是指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购买的商品住房或私产住房的。
2.购买保障性住房:《通知》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包括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
八、《通知》推出了哪些惠民利民举措?
年轻职工购买首套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外,双方父母也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九、新旧政策的主要差异是什么?
《通知》为政策到期后重新印发,政策内容不变。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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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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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客服
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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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政策,不同的城市、同一个城市的不同时期,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具体需要自己去查询或电话咨询。根据问题,具体解答如下:
一、公积金政策了解渠道:一般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网站,在网站上会有专门的模块是关于政策法规的,最新的政策、办事流程等等,都会有比较清晰的说明,另外还有常见问题解答、在线客服和热线电话可供咨询,一般都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
二、一般来说,从公司离职后,是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因为住房公积金设置的主要目的是为大家购房准备的,政策也不提供这样的支持。
从一家公司离职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会告知我们公积金账号是多少,到新单位入职后,将公积金账号告知新单位,新单位会帮我们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暂时没有找到下家,原单位会将我们的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处理,等找到新工作后,新公司可以再继续缴纳;
三、如果离开某一个城市去到另外一个城市发展,有些可以进行城市间的公积金转移,有些无法转移的,部分城市可以申请提取。不过政策也是处于经常变动的过程中,因此,在实际**作的时候,最好提前了解目前在执行的政策。
通过以上的分析,相信大家发现了,对我们很多背井离乡来到其他城市打拼、又没准备在当地买房的人来说,住房公积金有时候就会变成一笔无法使用的资金。因此,有些城市就会扩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
比如,上海目前的公积金使用途径,除了传统的购房贷款之外,房屋的修缮、租房或者是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所以,对于在外地工作且很明确不会在当地买房的,可以提前规划如何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以防离开时政策发生变化,无法及时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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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话,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你带上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提取。
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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