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前沿拓展: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我来为你解答:
1、目前的公职金提取的条件中规定了“辞职并离开公积金缴纳当地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余额”,因此你的条件符合规定,可以申请全额提取;
2、但由于你目前的户口还在成都,因此还先把户口问题处理好,迁移到你辞职后准备到达的地方,才完全符合辞职全额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3、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在你准备迁移的城市找到工作单位接收你的户口,也可以找亲戚或朋友挂靠户口,把户口迁移过去;然后在你现在就职的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填写公积金申请领取单,单位盖章;持户口迁移证明,辞职证明公积金领取申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祝你顺利!
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


8月12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1〕4号)要求,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自2021年8月16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根据《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成都公积金中心制定了《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现就细则解读如下。

一、灵活缴存人账户存储的资金可以提取吗?

答:可以。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专用性提取和非专用性提取业务,其中专用性提取业务是指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租住自住住房提取、满年龄提取、出国(境)定居提取、**亡提取。

二、缴存人账户存储的资金什么时候能提取?

答:缴存人申请办理专用性或非专用性提取时,提取资金的存储时间均应达到12个月(含)以上,**亡提取除外。

存储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例如2021年8月16日入账的缴存资金,应在2022年8月16日及以后方能提取。

三、缴存人办理专用性提取时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缴存人本人或其配偶应为房屋所有权人;

办理租住自住住房提取的,缴存人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办理满年龄提取的,缴存人男性应年满60周岁或女性应年满55周岁;

缴存人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可办理出国(境)定居提取。

四、缴存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提取?办理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缴存人主要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在线办理提取,全程网办,零资料。

专用性提取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实现零资料;不能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的,填报相应申请信息并进行真实性承诺,实现零资料。

五、缴存人提取金额有无限额?

答:提取金额无限额(不包括租房提取)。缴存人可自主选择提取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

2021年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为每月不超过1340元、每年不超过1.6万元。若租房提取限额发生变化,成都公积金中心将相应调整,缴存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执行当时的租房提取限额。

六、缴存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余额如何使用?

答: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自公积金贷款受理之日起至贷款发放前,不得申请提取;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仅能定向用于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冲抵,且缴存人无需办理其它手续,由系统按月发起完成冲抵,直至该部分余额冲抵完毕。

七、缴存人在灵活缴存账户及本中心建制单位缴存账户均有余额的,如何办理提取?

答:缴存人在两个缴存体系下均存在账户余额的,提取业务按各自体系相应规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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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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