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官网)
前沿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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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疫共克时艰
收入减少交租困难?不怕!
个人“租房提取”你一定要知道
一文解疑惑
动动手机就能成功办理
01.有谁能申办?
受理标准
1、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范围内及深汕合作区无住房的。
3、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65%。
只要您符合以上的要求,即可申报个人租房提取。
02.去哪可以申办?
办理渠道
1.网上办理。自助办理渠道包括“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入口,银行自助终端(工行、建行、招行)。
2.窗口办理。申请人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sz12329)”,点击微信菜单“立即办–>预约”进行预约申请,再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预约的柜台申请办理。
03.网上怎么申办?
网上受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0693981103B3442014044003,请**到电脑端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i深圳”APP等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租房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以“i深圳”APP为例
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签订自助办理协议后
即可在线办理个人租房提取业务
线上办理**作完成
2
受理
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
审核
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
审批
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
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
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即可。
04.办理时长有多久?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注意:办结后三个工作日内留意到账。
05.还有疑问怎么办?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55-12329。
咨询地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各综合窗口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各综合窗口(详见:http://gjj.sz.gov.cn/xxgk/ywwd/jctq/,请**到电脑端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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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租房人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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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龙华(公众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12345热线(公众号)
| 曾家祺
责编| 陶倩
审核| 李世钊
|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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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
需要预约,但系统当场审核申请不用等太长的时间。例如网上办理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功能模块选择“发起预约-购买本市住房提取”/“异地购房提取”/“社保存量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当场领取。
扩展资料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亡、被宣告**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亡证明或被宣告**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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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
需要预约,但系统当场审核申请不用等太长的时间。例如网上办理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一、受理条件:
1、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提取和异地购房提取业务:
(1)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
(2)票据在有效期内。
(3)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
2、社保存量购房提取:
(1)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之前,根据市**《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缴存住房公积金。
(2)购买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
3、**补偿增大住房面积提取:
(1)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
(2)票据在有效期内。
(3)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功能模块选择“发起预约-购买本市住房提取”/“异地购房提取”/“社保存量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当场领取。
扩展资料
业务办理须知: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异地购房提取的,若职工本人针对该套房产申请了住房按揭贷款,则预约至银行网点办理(建议携带住房按揭贷款相关材料前往办理),具体可办理网点详见中心官方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3、购房**、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4、职工以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购房提取的,提供开发商出具的购房收据或购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若购房收据或购房**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或开发商印章)。
5、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
6、贷款银行印章指银行业务专用章(贷款专用章、消费信贷专用章、会计业务专用章、个人业务专用章等)或银行公章。
7、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公积金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8、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预约业务(支持跨行预约,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9、没有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包括未制卡或卡片丢失)可先参照《公积金联名卡关联业务办理温馨提示》关联一张银行卡,再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10、异地购房提取无法当场核验信息,经查询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11、申请材料中注明“复印件一份”的,表明须留存复印件一份,但部分材料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点击“材料清单”的“其他要求”查看。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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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
只要你是要去银行办理提取,都需要预约。如果你已经签订了每月提取协议的话,每个月的提取金额会在月末自动打到你的帐上,这就不需要预约。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要求发生住房消费,所以要求职工提供相应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先有支出,再来申请报销。职工购房后,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温馨提示:
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取号办理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3.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
4.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5.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16: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参考资料: 深圳指南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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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前预约。具体**作方法如下:
1、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www.szzfgjj.com,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2、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注意事项:
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取号办理业务。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4: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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