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提取还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

前沿拓展:

青岛公积金提取还贷款

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

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青岛**网11月2日讯(记者 李倍)公积金贷款要符合哪些条件?青岛能否实行“商转公”?今天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主任曹彦平做客民生在线,就市民关心的公积金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青岛公积金提取还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

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 得满足这些条件

此次访谈中,曹彦平表示,根据我市目前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规定,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至申贷时点应为12个月(含)以上,且要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方可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如果职工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则需满足以上缴存条件。如果职工是关注自己的缴存权益,则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

除了买房、租房 这几种情况也能提取公积金

此次访谈中有市民咨询,除了买房、租房,还能在什么情况下提取公积金?对此,曹彦平介绍,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住房;(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三)偿还住房贷款;(四)租赁住房;(五)离休或退休;(六)老旧小区改造或加装电梯;(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八)出境定居;(九)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十)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含两年)以上;(十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十二)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

外资银行有望加入商贷资助提取公积金名单

商贷资助提取公积金惠及民生,有网友咨询,外资银行能否尽快加入公积金合作银行名单?曹彦平表示,商贷自助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银行与公积金中心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协议签署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外资银行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是可以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会同青岛银保监局出台了《关于开展自助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业务的通知》,引导所有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合作,进一步扩大银行的签约范围,方便职工及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青岛能否实行“商转公”?官方答复来了

“商转公”问题是很多网友关心的热点,针对这一问题,曹彦平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前期已开展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专题调研。经过大量的数据摸查和初步测算,符合“商转公”条件的贷款职工人数在30万以上,所需资金远超我市公积金净结余。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出台应具有普惠性和连续性。首先要确保缴存职工提取的资金需求,然后要确保职工的贷款资金需求,而我市目前的公积金净结余,在满足上述资金需求后,没有实施“商转公”政策的资金空间。

拓展知识:

青岛公积金提取还贷款

贷款办理条件:
1、在**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65周岁的**公民;
2、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规定,且可提供相关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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