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前沿拓展:


保险想必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住房公积金作为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的项目之一,还有些朋友并不是很了解。每个月都要缴纳,合计金额数目很大的住房公积金都存在什么地方?关键时刻应该怎么使用呢?

个人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就相当于一个稳定的巨大存钱罐,国家把我们每月所得的一部分收入存到这个存钱罐里,等到有买房需求的那一天,就可以拿出来使用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很多人最关心的就是公积金如何缴纳、有哪些功能、个人怎么提取等等问题,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

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

一般来说,如果是在职职工,每个月我们个人和公司,会各交一部分进入我们的公积金账户。

目前,大部分公司都会按照“缴费基数”的5%-12%比例来缴纳。当然,缴纳的比例当然越高越好啦,但还是要看你所属的公司够不够大方了。

比如在上海某公司的某位员工,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7000元,自己和公司各按10%比例缴纳,那么这位员工每月共缴纳公积金金额共计7000*10%*2=1400元,这笔钱会存到他的公积金账户里。

具体缴纳多少数额,也是由缴费基数决定的。缴费基数越大,缴费比例就越高,存下的公积金就会越多。

公积金有哪些功能?

住房公积金具备购房、装修、租房,看病等基础功能,最重要的一项功能当然是贷款了。在买房时申请到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会远低于商业贷款。这也是我们这辈子能借到的最便宜的贷款了。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约是商业贷的6折,贷同样的钱,几十年下来,都可以省出一辆车的钱了。

虽然公积金贷款很便宜,但不是想借多少就能借多少的。地区不同,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制也不尽相同,而且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和利率会高一些。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出来?

目前有以下两种方法可以提供参考:

1.自助渠道办理:先到与公积金合作的银行网点,签订自助办理协议,然后登录公积金网站自助提取。

2.预约柜台办结:登录当地公积金官网进行预约,成功后到公积金中心柜台递交相关材料,一般情况下需要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等。但是具体流程可能各个城市会略有差异,大家可以拨打公积金中心热线:12329进行详细咨询。

此外,公积金还有一个神奇功能,它不仅可以自己用,还可以给子女使用。当子女交完首付后,可以拿着购房合同等证明,到公积金中心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公积金政策以当地实行政策为准。

拓展知识:

个人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门或者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

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构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个人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一、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单位核实。三、公积金中心审批。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kaicen.cn/20220802460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