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提取过不上(住房公积金提取过就不能贷款了吗?)
前沿拓展:
公积金贷款提取过不上
不能同时提取公积金和贷款,如果选择提取公积金,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反之亦然,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就不能提取公积金。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你以前买第一套房的时候提取了公积金,第二套房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假如你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没有提取公积金,可以在还贷一年后,办理公积金提取。
首次提款金额为首付房款+当年贷款偿还总额的本金和利息。之后,您可以每年申请提款一次。每次提款的金额为当年贷款偿还总额的本金和利息,直至房屋所有贷款付清。
最后一次提取不受时间限制,可以在提取前积累更多的金额(即与上次提取公积金的间隔必须满足一年,可以在一年后的任何时任何时额不得超过最后一次提取时间到最后一期的贷款金额。
近日网友“wenxiaoqing”问政:
请问外地购房能否提取大庆公积金?提取公积的具体条件是什么?谢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您好,本市缴存人在异地购房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需要中心审核,一般来说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通过赠予、继承无偿取得全部产权的房产;
(二)夫妻之间产权进行买卖、过户更名的房产;
(三)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或**判决中体现原夫妻共有房产判给其中一方,一方需支付一定数额的房款给对方的情形;
(四)在商业银行用房产抵押办理的购买非自住住房类的贷款;
(五)建造、大修的住房贷款,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六)互换产权无交易差价的(互买对方房产的行为视为互换行为);
(七)产权为多人共有的,共有人非同一户口父母或子女的;
(八)购房人或借款人非本市缴存人,其父母、子女不能提取;
(九)自住住房出售方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同一产权人将同一套房产反复交易的;
(十一)购买商用及非住宅用地性质房产的;
(十二)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调转的;
(十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账户被**冻结的;
(十四)中心认定的非真实购房需求行为的。
此外,缴存人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原问政网址**:http://wz.dqdaily.com/wlwz/2021-03-24/140048.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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