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贷款计算器(长沙公积金贷款计算器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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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贷款计算器
公积金贷款每个月的还款额是不确定的,公积金贷款有两种还款方式,而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以等额本息还款的方式为例,2021年贷款利率为3.25%,公积金贷款30万20年每月还1701.59。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利息计算:(一)**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2、月利率(‰)=年利率(%)÷12(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楼主,你好按照现在银行的基准利率计算,贷款30万,按揭10或20年,公积金贷款,月供如下:等额本息还款法10年期:贷款总额300000.00元还款月数120月每月还款2966.58元总支付利息55989.12元本息合计355989.12元等额本金还款法10年期:贷款总额300000.00元还款月数120月首月还款3375.00元每月递减:7.29元总支付利息52937.50元更多房产知识,点击左下角“楼盘网”.楼盘网,为爱找个家.
目前,央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3.25%,按基准利率试算,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利息总额是113348.55元,每月还款金额是870.41元;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利息总额是97770.83元,每月还款金额逐月递减。若需试算,可进入招行主页,点击右侧的“理财计算器”-“个人贷款计算器”进行试算。
若按照五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不变的情况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月供:1701.59;还款总额:408380.95;利息总额:108380.95。
组合贷款60万,25年每个月还款多少
6月15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5月热点问题月报,月报就“商转公组合贷”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月报显示,商转公组合贷款合作银行为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
在组合贷商业部分利率的执行方面,三家银行贷款利率一致。
首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75BP=4.45%;5年期以上:LPR(4.45)+75BP=5.2%。
二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95BP=4.65%;5年期以上:LPR(4.45)+95BP=5.4%。
月报还显示,申请商转公组合贷款,借款人不需要去商业银行办理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的流程。商转公组合贷款可在省直中心智慧信贷大厅实现一站式受理,职工办理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的申请、审批、签约手续,均无需前往商业银行。
省直公积金去年推出贷款新品种
对于缴存职工来说,商转公组合贷是一项新业务。
2021年8月,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即“商转公组合贷”,明确在原有一手房、二手房、组合贷、商转公贷款品种的基础上,新增商转公组合贷款。
什么是商转公组合贷?指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该笔贷款尚未结清时,向省直中心申请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行为。省直中心和组合贷款合作银行对缴存职工购房情况、原按揭贷款情况、贷款资格、还贷能力等进行审查后,分别发放资金用于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再按月偿还中心和商业银行贷款本息。
在贷款利率的执行方面,省直中心规定商转公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执行国家规定的年利率标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则遵循“就低不就高”原则,执行统一的LPR+BP浮动利率标准。
申请商转公组合贷需满足什么条件?
实际上,就在去年省直中心新增“商转公组合贷”之后,就该业务的办理及注意事项,省直中心有过多次回复,258探房(微信号:xxcbcdc)对此进行了整理。
办理了商业银行贷款的还贷提取,还可以申请商转公组合贷业务吗?
省直中心的回复称,可以,但需注意公积金账户余额将影响组合贷中公积金部分的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可贷最高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2021年N倍数为15,N倍数根据省直中心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确定。
职工在办理商转公组合贷业务时,是否需要把原银行贷款自行结清了再申请商转公组合贷?
根据回复,职工办理商转公组合贷业务时,不需自行结清原银行贷款,须等组合贷款审批通过且面签后再去结清银行贷款。商转公组合贷面签后,原银行贷款所有剩余部分都需要结清,注销原贷款银行的抵押登记。
值得关注的是,要办理商转公组合贷的房屋必须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申请商转公组合贷业务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要求:
(1)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
(2)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3)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下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4)借款人及配偶在多个中心有住房公积金正常或封存账户的,应在申请贷款前进行合并或销户。
2.申请贷款的房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长沙行政区域范围内;
(2)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房屋为家庭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注销房产不计)。且申请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此套住房未办理购房提取(包括借款人和配偶在省直中心或其他公积金中心的购房提取);
(3)申请贷款的房产为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第一套房面积应小于144平方米;
(4)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用于抵押的房产应当产权明晰、足值,无债务**、债权分割等情况,未设定居住权。
3.借款人原按揭贷款还款情况良好,原贷款银行对提前全部还款无异议。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含省直中心和其他中心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均不能超过2次。其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一次贷款次数。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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