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结息计算器(公积金年度结息计算器)
前沿拓展:
公积金结息计算器
公积金结息怎么计算的
按照年化1.5%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自公积金存入账户之后,就开始按年化1.5%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结息时间是每年的6月30日,平时虽然计息,但并不结算,只有7月1日后利息才会计入本金,才开始产生利息。也就是利息也会开始产生收益。
举个例子,让你更了解计息的方式,假设一个毕业生今年7月1号开始参加工作,公司和个人每个月一起缴纳公积金400元。那么他的公积金利息就是这么算。
8月份计息:400*(1.5%/12)=0.5元。9月份计息:800*(1.5%/12)=1元…
一直到明年的6月30日,才会结息。总利息为51元。在明年的7月1日的时候这51元就会存入他的公积金账户里面。那么到明年的7月1日,他公积金账户就总共有4851元。
第三年的6月30日的结息日,这4851元按照1.5%利率,全年计息。而新缴存的部分,就会按照缴纳实际存款天数计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办法有哪些?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叮!您有一笔资金已到账,请注意查收~
每年的6月30日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结息日。结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本结息年度归集的和上年度结转的公积金均按国家规定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结息后的利息并入职工个人账户本金。
以青岛市为例,青岛市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此次结息共为全市287.36万名缴存职工结计利息11.33亿元,结息金额同比增长11.19%。目前利息已足额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现资金保值增值。
想知道此次结息你的账户增加了多少钱?来“爱山东”查查公积金余额就知道啦!
1. 打开“爱山东”App或“爱山东”支付宝小程序,首页搜索“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点击进入。
2. 在服务首页选择所在地区后,点击“公积金查询”。
3. 点击“缴存信息-明细”,即可查询年度结息金额。
除查询公积金缴存明细外,在“爱山东”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还可以查询贷款相关信息、在线办理公积金提取、查询提取审核进度。另外,该服务板块内还设置有房贷网点查询、利率查询和贷款计算器等常用工具,助力轻松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快来一键体验吧!
(济南网)
拓展知识:
公积金结息计算器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选择不同的还款方法,每个月需要还款的利息也就不一样的。
1、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总利息=还款月数×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还款月数
每月应还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月供递减额=每月应还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月利率
总利息=还款月数×(总贷款额×月利率-月利率×(总贷款额÷还款月数)*(还款月数-1)÷2+总贷款额÷还款月数)
月利率=年利率÷1215^4=15×15×15×15(15的4次方,即4个15相乘的意思)
扩展资料
额度计算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1、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1)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2)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3)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5)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公积金结息计算器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选择不同的还款方法,每个月需要还款的利息也就不一样的。
1、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总利息=还款月数×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还款月数
每月应还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月供递减额=每月应还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月利率
总利息=还款月数×(总贷款额×月利率-月利率×(总贷款额÷还款月数)*(还款月数-1)÷2+总贷款额÷还款月数)
月利率=年利率÷1215^4=15×15×15×15(15的4次方,即4个15相乘的意思)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内;
2、 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内(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
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条件
1、 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内;
2、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
3、“商转公”贷款利率按****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 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应提供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
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1、 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2、 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
3、 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 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 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
如果刚刚申请了商业贷款想转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样的情况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就此问题致电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得知;
如果商品房的商业贷款尚在申请过程中,可以撤销商业贷款申请,改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贷款一定要在商品房封顶之后才能成功办理;如果购房者的商业贷款已经成功申请下来,则不能再转公积金贷款。
虽然成都尚未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但宁波、南京、贵阳、福州、莆田、东莞等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开始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减轻购房者的压力。
那么公积金运行一直走在前列的成都为何没有开通“商转公”通道呢?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当前销售压力下,成都市封顶楼盘几乎全面接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运用率高于以上城市,暂时还没有开通“商转公”通道的必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公积金结息计算器
为什么差异很大,这是因为你每个月都在还本金,本金减少了,利息相应就减少了。
月供是这么算的:每月还本付息金额=(本金/还款月数)+ (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160000/180+(160000-0)*4.5%/12
=1488.89(这是首月的月供)
公积金结息计算器
这个的话你还是按照银行的计算是可以的,一般银行贷款的都是用的是福利公司,所以说你要银行的人装上去就可以了
原创文章,作者:九贤互联网实用分享网编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aicen.cn/20220728458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