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个税税率表(旧版个税税率表2018)
前沿拓展:
旧版个税税率表
一、2022个税税率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0
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速算扣除数:2520
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16920
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31920
5.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52920
6.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速算扣除数: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181920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从以上税率可以看到,如果工资刚好是5000元,那么是不需要纳税的。如果工资超过5000元就开始纳税,工资越高税率越高,那么纳税金额就越多。
工资一万元要交多少税?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月收入10000元,起征点5000元;其他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税额=(10000-5000)×10%-210=290元。也就是说,税后工资是9710元。
二、2022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三、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这几天有两个消息在使劲刷屏:
一是第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式亮相!本次个税修法包含个税新的起征点确定(5000元),以及还有其他专项扣除政策,个税起征点将先在10月1日起执行,其他专项扣除政策在2019年1月1日全面实行。
二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两个消息对于我们每个人会有什么影响,大家心里有数,我能明确的一点就是,原来的个税公式肯定是不能用了,要改!
公式怎么改倒不是大问题,网上已经可以查到很多个新版个税的公式,其中最为简短的就是下面这个:
=ROUND(MAX((D2-5000)*{3;10;20;25;30;35;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可能有些朋友觉得这个公式和老版个税公式长得很像,就是里面的数字有些变化,的确如此,公式的原理完全一样,只是按照新税法里的起征点以及每个级别的税额进行了修改。
讲到这里,有必要了解一下本次新税法里做了哪些修改:

大家对比新旧版本的个税计算方法后,就可以发现异同点:起征点不同、每个级别的下限和上限不同、税率相同、速算扣除数不同。
在上面这个图中,每个级别的下限、上限和税率在修改方案中都可以找到,速算扣除数则需要我们自己计算,方法也比较简单,以新版的计算为例:

第一级(O5单元格)填入0,然后用公式=L5*(N5-N4)+O4下拉即可,这个公式的意思就是用本级的下限(L5)乘以相邻两级税率的差(N5-N4),再加上上一级的速算扣除数。
有了速算扣除数,要计算对应的税额就非常容易了,基本公式为:
=(工资-5000)*税率-速算扣除数,注意这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对应级别的数据,可以用vlookup函数获得,不过公式比较啰嗦,我们可以直接使用数组的方式来计算。
=(A2-5000)*$N$4:$N$10-$O$4:$O$10公式以数组方式输入,也就是按着Ctrl和shift再回车:

这样得到的结果有个问题,会出现负数,为了将负数都变为0,我们可以在外面嵌套一个MAX函数:
=MAX((A2-5000)*$N$4:$N$10-$O$4:$O$10,0)

这个公式看起来就非常简洁了,考虑到金额需要保留两位小数,可以再嵌套一个ROUND函数,另外这种写法需要把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单独写出来,有时候就不是太方便,所以我们把这些数据以常量数组的方式带入,就得到了下面这个公式:
=ROUND(MAX((A2-5000)*{3;10;20;25;30;35;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在这个公式中,只有一个单元格引用,公式修改起来非常容易。
通过我们以上的讲解,对于公式中的这些数字都有什么作用,大家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尽管看起来还是有点长,只要明白计算的原理,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就可以自己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新版个税的公式就为大家解释这么多,在使用这个公式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任何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使某个同事的工资计算错误,大意不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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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知识:
旧版个税税率表
法律分析: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三、对个人转让住房,不能够提供购房原值**或合理费用的合法有效凭证,致使不能够准确计算应缴纳所得额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仍为1%。对个人转让住房,能够提供购房原值**或合理费用的合法有效凭证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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