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税率计算(新税法个税起征点计算)

前沿拓展:

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税率计算

最新个税税率表及速算扣除数(7级税率+第一级3%)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7级税率。2011年6月30日通过,9月1日起实施)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国税总局发布《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对个税扣缴方式进行调整,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比之前的个税扣缴方式有什么不同吗?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税率计算(新税法个税起征点计算)

调整前:

之前的个税扣缴是按月预扣预缴。扣缴的基数是每月5000的起征点

月应税额≤5000元,不扣缴个税

月应税额>5000元,需要预扣缴当月的个税,年终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例】小王是A单位员工,1-6月份收入8000万,7-12月均4000元,年收入总额72000元,暂不考虑各项扣除的问题。

那么1-6月份每月都需要缴税:(8000-5000)*3%=90元(总扣税90*6=540元)

7-12月收入未达起征点,不用扣缴个税

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72000-60000)*3%=360元

所以年终汇算需要退:540-360=180

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税率计算(新税法个税起征点计算)

调整后:

现在扣缴是按总年度6万的起征额度扣缴个税,而不是按月了,若果当年从一月份累计,只要总收入(应纳税额)没有超过6万,是一直不需要扣缴个税的。

累计应税额≤60000元,不扣缴个税

累计税额>60000元,需要预扣预缴个税

即在纳税人累计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不再扣缴个人所得税;当累计收入超过了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缴个人所得税。

【例】小王是A单位员工,1-6月份收入8000万,7-12月均4000元,年收入总额72000元,暂不考虑各项扣除的问题。

那么到9月底收入正好6万,所以九月底之前,一直不需要预扣缴个税,第10月才开始扣个税。

10月累计收入64000,则需要缴税:(64000-60000)*3%=120元

11月缴税:(68000-60000)*3%-120=120元

12月缴税:(72000-60000)*3%-120-120=120元

所以全年共交:120+120+120=360元

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税率计算(新税法个税起征点计算)

综上所看:

需要交的税金是没有变化的,并不会少交。只是从扣缴的方式以及时间点有些许不同,简化了个税预扣缴流程。

简单来说就是:以前年总收入不超过6万,但是单月超过5千的,当月还是需要预扣缴个税,然后年终汇算的时候再多退少补。个税调整之后,就简单了,累计没超过6万的,直接可以不用交。

拓展知识:

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税率计算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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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税率计算

看这2个图,2019年1月1号开始,私活劳务报酬和薪金合并成一个钱了,叫做综合收入,这个钱每个月不到5000不用交个税;如果没有在公司没工资收入,至于单独的劳务报酬,则是每个月3000以内按3%算,3K~12K的部分按10%算。

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税率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如果一次劳务的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则减除八百元的费用,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会

个税起征点调整后税率计算

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主席令2007年第85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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