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税率表(**的个税税率表)
前沿拓展:
**个税税率表
一、个人税务安排
1、凡受聘於内地机构或是经常往返内地工作的港人,都必须缴交个人所得税。依据有关居民纳税的规定,若外地员工在内地没有固定住所,但在内地已住满一年,便有纳税的义务。另外,港人若在**境内停留不满一年,而又在**境内获取报酬,也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麼,如何计算个人在**境内的税项?首先,必须了解在内地逗留的定义,凡是踏进**国境之内,即使时间只是半天或是两个半天,都会算作一天及三天完整计算。
2、另一方面,内地的个人所得税一般都是由雇主在支付薪金时「代扣代缴」,有关雇主须於指定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缴交税款和提交报税表,通常是每月的7日上报税务机关。一般内地个人所得税乃采用累进税率,由5%至45%不等,若月入50,000元(**币,下同),实际有10,000元须缴税。
停留少於183天 只计算内地工资。
港人如在内地工作及停留少於183天(税收协定时限),有关收入只计算从内地所得部分,再按停留天数计算实际缴纳金额。
三、计算公式:
纳税金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实际天数
假设每月收入为6,000元,每年缴税(附注:外籍员工的徵税起点为4,000元):
﹝(6,000元-4,000元)×10%-25﹞×12(月)=2,100元 避免双重徵税安排
对港人而言,若经常往返中港两地,可能涉及两地的收入,产生双重徵税的问题。按港府税务规定,港人若在港逗留少於60天,可获豁免缴纳薪俸税;
另外,若在内地已缴交个人所得税,也可在港申请扣减已交的税项,当然申请者必须提交相关的缴税证明。有关避免双重徵税事宜可向**税务局查询。
总而言之,港人往内地工作,不要期望可享有在港工作时的同等待遇,因为在不同地域工作,有关法例也会出现差异,因此必须清楚个人的工作权益。
扩展资料: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
根据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
加拿大菲沙研究所发表最新《世界经济自由度2021年度报告》,**再次蝉联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最重要的是,自1996年该报告开始发布以来,**一直位列全球第一。

图源 | ****一站通
特区**发言人指出,特区**将继续巩固**固有的制度优势,包括法治及司法**、自由的贸易和投资制度、简单低税制、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及高效廉洁的**等。一如既往,这些优势将继续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让企业拓展业务,提升竞争力,从而让整体经济持续繁荣发展。
而上述五项中,与大多数居民联系最紧密,最关乎日常生活的,莫过于**的低税制了。
**这个财货聚集之地,是个天然适合发展金融业的好地方,地理位置有了,那就只差两个条件了——资本聚集&金融人才。
对于前者,港府采取了激进的零关税政策,以吸引四面八方的投资,满足作为金融中心所需要的庞大资本。对于后者,**可以给予极低的薪俸税和零资本税率。这些人在**生活消费,那他们的财富就会在消费环节给**提供所需的税收,弥补在其他税收上缺口。

图源 | pixabay
**“低税天堂”的美名由此而来。
既然提到了这,今天我们就来说说拥有**身份后, 每年到底可以少交多少税。
薪俸税——**人最主要的税收
**人要承担的税额,主要分为薪俸税、利得税和物业税三种。一般来讲,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工资上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薪俸税。
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在**叫做薪俸税。薪俸税是纳税人为在**工作所赚取的入息所缴交的税款。

图源 | **01
根据**的税收政策,**居民每年缴纳薪俸税的门槛挺高,纳税群体也分了很多种,所以一年下来,综合来看各个纳税群体的税负压力都是极小的。
在内地所说的“个税起征点”,在**则是叫“免税额”。不同于内地个税起征点的“一刀切”,**的免税额分了很多种情况。单身的、结婚的、有儿女和无儿女的、家里有无赡养老人的等等。不同的群体,可以申请的免税额是不一样的。
除了免税额,还有一项扣除项目(有上限),也包括很多。比如个人进修开支、居所贷款利息、认可慈善捐款、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等。
**居民的薪俸税,在减掉免税额和扣除项目之后,再按照税率计算税收。

图源 | **税务局
**VS内地,100万年薪分别缴税多少?
说得再多,不如实际算一算,同样以100万年薪为例,在内地你一年需要缴纳12.7万,在**每年则只需要缴纳8000元。
一、在内地:
假设内地的P先生是内地居民,独生子女,需抚养父母,有两个未成年孩子。P先生扣除五险一金后,年薪为**币90万(约为港币100万,汇率为1:0.9),其中月薪为60000元/月,年薪为720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为**币180000元。p先生每个月都有坚持学习进修,并且在上海供有一套楼房。
1. 全年可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月可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
5000+2000+2000+400+1000=10400
起征点+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可减免应纳税所得额
那么,全年可减免的应纳税所得额:
10400*12=124800
2.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720000-124800=595200
3. 全年应缴税款127650元
按照内地的税率跳档扣除,一共需要缴纳:595200*35%-85920=122400
另外P先生年终一次性奖金为**币180000元,对应税率为3%,应纳税额为:(180000-5000)*3%=5250
因此,P先生全年应纳税:
122400+5250=127650元
二、在**:
W先生是**居民,已婚,有两个未成年孩子。A先生的父母与他同住,且两位均已满60周岁,老人生活共花销50000元。A先生全年收入是100万港元,年度学习进修花费5万港元,另外支付居所房贷利息8万港元。
1. 全年应课税入息总额
按照**的免税额规定,W先生可以享受这么多免税项目:
已婚人士免税额$264,000
有两个孩子也可以有$240,000的免税额
赡养两位60岁以上的老人又另外增加了$100,000的免税额
老人住宿照顾开支减免$50,000、个人进修减免$50,000、居所贷款减免$80,000.
1000000-264000-120000*2-50000*2-50000-50000-80000=216000
100万的年收入,入息总额也才21.6万!接近80万的部分不用缴税!
2. 全年应缴税总额8000港元
按照**的税率跳档扣除,再减去2万的税款宽减,A先生应缴税款为:
50000*2%+50000*6%+50000*10%+50000*14%+16000*17%-20000=8000
在**和内地所需缴纳的税款,相差整整16倍!一年光是税款就能省下接近12万!
一年少交12万的税,即使对于年薪100万的高净值人士,也相当于一个半月的收入了。妥妥的一年省下了一辆代步车。
不仅在**,大湾区“港人港税”
对于很多通过优才拿到**身份的人来说,他们的工作、生活重心依旧在内地,这就无可避免的要按照内地的税率申报缴税,**税率再低对他们而言也都没有意义。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么?
2019年3月14日印发了指导性文件《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粤港澳大湾区的9个内地城市,就内地与**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

图源 | 深圳市人社局
2019年5月25日,深圳市副市长王立新在2019未来论坛深圳技术峰会时非常直白的表达“我们地方**,深圳会代这类人才来补齐税收……你100万年薪,本来要缴45万的税,现在只要缴15万,你一下子多了30万。”这段话当时在网上被网友们刷屏了。

图源 | 网络
大湾区9个城市的具体措施和执行时间不尽相同,但是补贴的金额基本都是已纳税额减去个人所得税*15%。换句说,在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工作并纳税的**人才,个税超过15%的部分都是由当地**补贴。
同样以100万年薪计算,每年可以享受9.5万元税收补贴。

图源 | 文汇报
在大湾区个税补贴政策下,『港人港税』的个税优惠相当于为**身份人才『涨薪』。**人才在内地的税收优惠,目前只有在粤港澳内地的9个城市有,在内地的其它城市是否有,就要看当地**的政策了。我相信国家为了推动两地的融合,未来应该会有更多的内地城市会推行港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内地现在的信息化系统非常发达,提交人才资料以及申报退税各方面都非常方便。如果觉得大湾区内地城市有比较好的机会,港人可以放心的前往,不用再担心“个税墙”的问题。
**身份规划综合测评
拓展知识:
**个税税率表
**人在大陆公司上班,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分三种情况:
1、该**人在境内停留时间不超过183天,境内不支付工资并且境内子公司不负担境外支付工资的。
按照国税发[1994]148号文件第二条以及协定受雇所得第二款规定,该**人不需在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该**人仍属于**税收居民,其受雇于**,但派到内地从事受雇活动。在任何十二个月内在内地停留或累计超过183天不满1年。
按照《国家**关于执行内地与港澳间税收安排涉及个人受雇所得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2012年第16号)规定,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期境内实际停留天数÷当期公历天数。
3、如果其在境内居住时间不满一年(比如,一次性在**呆40天)。
应纳税额=(当期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期境内实际停留天数÷当期公历天数。
扩展资料:
大陆纳税人是指在**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但有从**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澳门、**同胞等。纳税人如果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均属于**的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纳税人如果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属于**的非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负有限纳税义务。一、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泛指取得所得的自然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对**人而言,若经常往返中港两地,可能涉及两地的收入,产生双重徵税的问题。按港府税务规定,港人若在港逗留少於60天,可获豁免缴纳薪俸税;另外,若在内地已缴交个人所得税,也可在港申请扣减已交的税项,当然申请者必须提交相关的缴税证明。有关避免双重徵税事宜可向**税务局查询。
总而言之,**人往内地工作,不要期望可享有在港工作时的同等待遇,因为在不同地域工作,有关法例也会出现差异,因此必须清楚个人的工作权益。
参考资料:上海市税务局:国税发[1994]148号国家**:关于执行内地与港澳间税收安排涉及个人受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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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税率表
**人在大陆公司上班,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分三种情况:
1、该**人在境内停留时间不超过183天,境内不支付工资并且境内子公司不负担境外支付工资的。
按照国税发[1994]148号文件第二条以及协定受雇所得第二款规定,该**人不需在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该**人仍属于**税收居民,其受雇于**,但派到内地从事受雇活动。在任何十二个月内在内地停留或累计超过183天不满1年。
按照《国家**关于执行内地与港澳间税收安排涉及个人受雇所得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2012年第16号)规定,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期境内实际停留天数÷当期公历天数。
3、如果其在境内居住时间不满一年(比如,一次性在**呆40天)。
应纳税额=(当期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期境内实际停留天数÷当期公历天数。
扩展资料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或经县以上(含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国家**:关于执行内地与港澳间税收安排涉及个人受雇公告
上海市税务局:国税发[1994]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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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税率表
一、如果该**人仍属于**税收居民。其受雇于**,但派到内地从事受雇活动。在任何十二个月内在内地停留或累计超过183天不满1年,其取得的所得,在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按照《国家**关于执行内地与港澳间税收安排涉及个人受雇所得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2012年第16号)规定,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期境内实际停留天数÷当期公历天数。
2、按《国家**关于在**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及《国家**关于在**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97号)规定,该个人属于在境内居住满183天但未满一年,原适用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根据上述规定,该**人在境内停留天数为325天,有可能达到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条件。
1、如果其在境内居住时间不满一年(比如,一次性在**呆40天),其在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同前述1.即:应纳税额=(当期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期境内实际停留天数÷当期公历天数。
2、如果其多次到**累计40天,则该**人属于在境内居住满一年。其在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国税发〔2004〕97号文件规定,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三、该**人在境内停留时间不超过183天,境内不支付工资并且境内子公司不负担境外支付工资的,按照国税发〔1994〕148号文件第二条以及协定受雇所得第二款规定,该**人不需在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第一条
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参考资料:
**网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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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税率表
一、**人在大陆公司上班,会以外籍人员的方法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员的每月个人免税额为4800,超出部份按正常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此外,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若为**人(****居民),以外籍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见下:
1、居住时间不超过90天或183天纳税义务的判定:在**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住时间超过90天或183天但不满1年纳税义务的判定:在**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的个人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居住时间满1年但不超过5年纳税义务的判定:
在**缴纳无住所但在缴纳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其在**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缴纳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其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仅就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对在1个月中既有**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出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并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4、居住时间超过5年纳税义务:
个人在**境内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个人在**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下列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依照《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减半征收:
(一)在**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在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驻华机构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三)其他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
第三条 在**境内工作的华侨、港澳同胞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比照第二条的规定减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国务院关于对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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