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后,税率标准如右表)

前沿拓展:

个人所得税起征

广东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
税务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早些年的3500提升到了5000元了,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好事,为低收入的人群减轻负担,让高收入的人群合理缴税。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法律依据】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国务院部委和******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董明珠说,个税起征点年6万太低了,建议提高起征点。但北京一教授说,目前我国缴纳个税的人数占比仅14%,意思是个税缴纳人群比例不大,为了提高公民纳税意识,不应该再提高起征点。那么年6万元的起征点高不高呢?

首先,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采取超额累进税率。

即:6万元以下不缴纳个税;

6万~9.6万元,适用3%个税;

9.6~20.4万元,适用10%个税;

20.4万~36万元,适用20%的个税;

36万~48万元,适用25%的个税;

48万~60万元,适用30%的个税;

60万~102元,适用35%的个税;

102万以上,适用45%的个税。

当然,个税也是有税前专项扣除的。主要有: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年1.2万;

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年0.48万;

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

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年1.2万;

房租:每月800-1500元,区分大小城市。

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年2.4万。

当然不是所有人,是要夫妻和子女共同分摊这个标准的。

其次,起征点高不高呢?从目前我国职工收入水平来看:2020年度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379元。由此测算,即使扣除扣除项,也基本均达到了纳税范畴,所以从提高公民纳税意识的角度来讲,起征点不高,但也在合理范畴。

但真正纳税是要看扣除项的导向,现在的扣除项包括了个人支出部分,也包括了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但唯独缺失了子女抚养这个家庭支出的大项,而这项内容恰恰就是目前制约生育率的非常重要的内容。所以,个人认为,与其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如增加对年轻人养育子女的税收优惠。这样一方面体现政策导向,另一方面减轻年轻人压力,提高生育二胎、甚至三胎的积极性,以提高正在锐减的人口出生率。

个人所得税起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后,税率标准如右表)

拓展知识:

个人所得税起征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为5000元/月。

个人所得税起征

五千,也就是每年六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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