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税率表2017(个税税率表2022)

前沿拓展:

个税税率表2017

一、个税起征点5000

个税起征点已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由3500元调整为5000元,而且全国统一为5000元。

二、新版个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个税起征点5000元)

说明:

1.本表适用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是指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综合所得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5000元的余额

三、个税计算公式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其中Excel个税计算公式

==ROUND(MAX((A1-5000)*0.01*{3,10,20,25,30,35,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注:公式中的A1指工资数额对应的单元格。

2019年最新个税法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使用示例:

A个人于2018年12月取得20000元工资收入,在不考虑其他所得及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情况下,假设五险一金为4000元,再减去个税草案中的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4000元-5000元=11000元,再用11000元去找对应的级数,由于11000元在3000元和12000元之间,应选择第二级,即适用10%的税率和210元的速算扣除数。

计算方式:

11000元×10%-210元=890元

因此A个人在2018年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90元。

批量计算怎么办?别发愁,我们有excel快捷公式奉上,还是刚才的例子,用A个人收入20000元,再减去五险一金4000元,求得16000元,填写在表格D3处:

再在E3处直接**以下公式:

=ROUND(MAX((D3-5000)*{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1、个税详解

跟之前比起来,每个月个人纳税额大幅度降低。

按现有税制计算个人所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3500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依法已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应缴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分级计算税率)

按税改后税制计算个人所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 综合所得-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依法已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

应缴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分级计算税率)

※ 按月收入10000计算,在每月缴纳保险2000,且未提供专项附加扣除凭证的情况下:

现有税制应缴纳个人税:

应纳税所得额 =10000-3500-2000=4500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额 =1500*3%+(4500-1500)*10%=345元

税改后应缴纳个人税:

应纳税所得额 =10000-5000-2000=3000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额 =3000*3%=90元

可以为我们节省255元。

(举例,仅供参考)。

2、关于抵扣项目的增加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赡养父母所需费用不再被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新增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关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是否需要子女教育的入学证明、赡养老人证明、住房租金合同等凭证,相关部门也有回应:

“原则是尽量简化手续,便于**作。在设计流程时,能通过系统查验的,尽量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在之后发布的法规中也会日趋完善相关问题。

所以说,具体怎么执行,2019年将是实践和摸索的一年。

3、个税调整,你拖后腿了吗?

通过个税新率表来看,应纳所得税额在4500-25000之间收入的人感受比较明显,他们会有超过50%的税额降低。网友阿文感叹自己这次又拖后腿了,因为调整后他的应纳所得额为0,说明他扣除“三险一金”及抵扣项后,收入不足5000元。

在日渐增长的消费水平面前,阿文依然慌得一比。作为一个普通的职场人,他需要更有上进心。要么通过完成更高的业绩,拿到提成,增加收入。要么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在管理或者专业领域获得晋升,增加收入。

6个要点帮你读懂个税变化
个税起征点提高,机构测算:超1亿人无需再缴纳个税;6大专项附加扣除涉及面广,中年工薪族更享优惠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税法”)将正式实施。新个税法中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六大专项附加扣除等规则的落地,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鼓了老百姓的钱袋子。

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你的个税能少缴多少?能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快收好本期个税“大礼包”。

焦点1

超1亿“交税一族”有望变“0税一族”

根据税务部门的部署,5000元/月的个税起征点及相关税率已在2018年10月份实施。“仅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项因素来测算,修法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现在的44%降至15%。”**副部长程丽华表示。

中信证券研报分析认为,根据2017年末**城镇就业人数4.2462亿人计算可得,旧个税法的纳税人数约为1.87亿人,修改个税起征点后纳税人数将降至6400万人左右。也就是说,有超过1亿人无需再缴纳个税。

程丽华称,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后,国家的税收一年大致要减3200亿元。

这一政策已经让不少纳税人享受了减税这一好处。在北京一家网络公司工作的孙先生称,2018年10月1日之前,他每个月要交500多元的个税。但10月1日之后,孙先生每个月交的个税就下降到了140多元,每月节税360元。

北京的职员王玲(化名)也向记者展示了最近几个月的工资条:“9月份我的工资是7000多元,扣掉1500多元的保险后,还要交96.46元的个人所得税,到10月份,公司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只有24.87元了。虽然省不了太多钱,但也够吃几顿饭了。”

李女士则因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变成了“0税一族”。李女士在广东的一家制造业公司工作,每月收入大约三四千元。“十月份之前,我大约要交税20多元/月,十月份后再发工资,都不用交个税了。”

焦点2

累计预扣法:收入极度不均者可减税

按照税务部门部署,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将采取累计预扣法计算。

累计预扣法,指的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

国家**称:“累计预扣法一方面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另一方面,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解释称,“按月交税时,假设一位工作者第一个月的收入是3000元,不交税,第二个月的收入是2万元,按5000元免征点交税,总共免征额为8000元,但如果按累计预扣,那么两个月的免税额就有1万元。”累计预扣法对于月收入极不稳定纳税人而言,能够起到减税的效果。

焦点3

元旦后发年终奖,应纳税额有的“打三折”

2019年1月1日后,针对年终奖个税扣除的月度税率表也发生了调整,如果按照新的税率表,许多纳税人如在2019年才发年终奖,应纳税额将出现明显下降。

记者将年终奖按5000元为一档测算应纳税额,如在元旦后才发年终奖,年终奖在2万元-3.5万元区间,则纳税人将比往年少缴纳约69%的个税。如果年终奖在5.5万-10万元之间,纳税人可以享受到约五折的应纳税额的折扣。不过,如果年终奖在4万-5万元,或者5000-15000元区间,所对应的新旧税率表中的税率是一样的,所以纳税人感受并不明显。

不少职员对记者表示“扎心了”,“年终奖不到2万元,打三折享受不了。”在金融公司做内勤的周舟(化名)表示:“个税政策对年终奖不高的我来说,略显尴尬。”

但对一些纳税人而言,新税率确实能减不少应纳税额。在北京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的杨先生表示:“我的年终奖一般是4到6个月的工资,大概是4万元到6万元。”如果杨先生的年终奖在年后发,并且年终奖在4-5万元区间,那么他在2019年收到的年终奖跟之前不会有太大变化,但如果年终奖是6万元,那么杨先生2019年到手的年终奖就能多领5655元。

焦点4

6大专项附加扣除:中年工薪阶层福音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2019年个税变化的一大亮点。

据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如果纳税人的条件,符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一项或多项,就可以根据定额扣除或是限额扣除的方式,来减少纳税人的月度应税收入,从而降低纳税人的税负。

对于一位上有老下有小,还要背负百万房贷的中年工薪阶层来说,这样的政策无疑是“及时雨”。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注意到,《办法》的正式文件与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部分项目扣除的金额有所提升。《办法》还规定,大病医疗扣除还允许选择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也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张斌解释称,“这是重大改变,征求意见稿只允许本人扣除,但纳税人生病的时候往往没有工作或收入下降,这里增加了配偶扣除,是很大的进步,而且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扣,这使得大病医疗扣除可以让纳税人获得实在好处,照顾面很广。”


2020年最新的增值税税率表、个税、企业所得税公布!赶紧学习起来。

(一)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个税税率表2017(个税税率表2022) 个税税率表2017(个税税率表2022)

2020年最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税率表公布

个税税率表2017(个税税率表2022)

(二)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是不是有时候分不清企业所得税?今天以后不用怕了,送你一张表,看完就能捋顺它!

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应缴纳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15%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15%

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15%

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15%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15%

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

15%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10%

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从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5%

非居民企业处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税税率表2017(个税税率表2022)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详解: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个税税率表2017(个税税率表2022)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 ** **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 国家**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公告2015年第14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税税率表2017(个税税率表2022)

政策依据:

《** 国家**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 **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 国家**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三)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税率表2017(个税税率表2022)

个税税率表2017(个税税率表2022)

个税税率表2017(个税税率表2022)

拓展知识:

个税税率表2017

(一)基本概念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下列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应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退职、退养和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收入。
(2)个人因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4)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5)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费。
(6)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按月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用后的余额。对不按月发放的补贴收入,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7)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8)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9)因工作需要,从单位取得并实际属于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属于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单位发放的取暖费、防暑降温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11)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等加班工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下列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
(1)独生子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5)远洋运输船员的伙食费补贴。
(6)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超出上述范围的津贴、补贴,应合并当月工资薪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非**劳动与**劳动;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指非**劳动,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通俗的说就是单位员工从事的劳动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二)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3%—45%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三)减除费用标准
按现行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3500元;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为1300元。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范围为:
(1)在**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备注:**人大网发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本修正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修正案施行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本修正案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本修正案第十七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
(四)保险支出
1、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3、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4、工伤保险待遇
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5、商业健康保险
从2016年1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和自2017年7月1日起全部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适用该项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业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五)关于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的计征办法问题
应将纳税人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即为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纳税额。具体按以下情况处理: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1)定额负担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比例负担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1:在某企业工作的张三月工资收入**币5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全部应纳税款,其当月应纳税款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5000-3500-105)÷(1-10%)=1550元
应纳税额=1550×10%-105=50元
(六)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纳税人在**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将各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注意四点:1、个人在一个月内取得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收入应合并为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税;2、发放工资、薪金的单位都应按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并且扣缴税款环节可以分别减除费用;3、个人具有依法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补缴税款的法定义务;4、在合并计算需补缴税款时,只允许扣除一次费用。
例题2:李四2018年4月份分别从A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8000元,从B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10000元,那么这两个单位应该如何对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又该如何申报纳税呢?
A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8000-3500)×10%-105=345元;
B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10000-3500)×20%-555=745元。
李四在自然人个税办税平台自行申报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税款为(8000+10000-3500)×25%-1005=2620元。
应补个人所得税:2620-345-745=1530元。
(七)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计税方法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即将该数视同月工资所得)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第1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若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且在同一月份发放年终奖的,可以将同一月份内取得的年终奖合并,按特殊算法计征个人所得税。若年终奖不在同一个月发放的,只能选择一个月,另一个月的年终奖作为当月收入补缴个人所得税。
4、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5、对无住所个人取得第4点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计算纳税。
例题3:2018年1月12日,员工王先生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48000元,若1月工资薪金所得3600元,则王先生的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计算过程为:
(1)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8000÷12=4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同时不能再减除费用,则
(2)应纳税额=48000×10%-105=4695元
如果上例中王先生1月工资薪金所得2900元,则王先生的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1)应纳税所得额:48000-(3500-2900)=47400元;
(2)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7400÷12=395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则
(3)应纳税额:〔48000-(3500-2900)〕×10%-105=4635元。
(八)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为了照顾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因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呈现较大幅度波动的实际情况,对这三个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用公式表示为:
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九)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计税方法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取得的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4:某员工2017年从甲公司离职,离职时在甲公司工作48个月,从该公司取得离职补偿金25万元,当地2016年社会平均工资为7万元,怎么计算要交的个人所得税?
(1)可免个税的部分为3*7=21万元
(2)按规定要交税的部分为25-21=4万元
(4)平均月工资为4/4=1万元
(5)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0000-3500=6500,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6)计算个人所得税为:(6500*20%-555)*4=745*4=2980元。
(十)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退休金属于免税所得,不需要和再任职取得收入合并计算缴纳税款。
(十一)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财税【2004】11号)
(十二)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备案。
(十三)捐赠扣除
1、限额扣除。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全额扣除。从2000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了全额税前扣除的规定,允许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部门,对下列机构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例如: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对教育事业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
对个人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福利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扶贫基金会、**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助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十四)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的减征
减征范围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十五)法律责任
(一)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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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税率表2017

工资8000元,个人所得税要扣90元。
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每个月的起征点为5000元。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假设这8000元工资里不包含专项附加费用,不包括个人交五险一金的部分,减去可抵减的费用5000元外,应交税款的工资薪金为3000元,适用税率为3%,每月平均扣得税90元。

个税税率表2017

工资8000元,个人所得税要扣90元。
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每个月的起征点为5000元。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假设这8000元工资里不包含专项附加费用,不包括个人交五险一金的部分,减去可抵减的费用5000元外,应交税款的工资薪金为3000元,适用税率为3%,每月平均扣得税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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