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缴纳计算(个税缴纳计算表)

前沿拓展:

个税缴纳计算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税缴纳计算(个税缴纳计算表)

个人所得税的税款计算方法:

新的个税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基本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缴预扣的税额=(累计预扣预缴的应纳税说的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预扣的税额

其中:累计预扣预缴的应纳税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扣除费用-累计的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符合规定的支出

举个例子:1、居民2019年1月份的工资20000,五险一金等2000元,专项扣除3000,无其他扣除费用。在2月份申报个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20000-2000-3000-5000=10000,对应预扣率3%。

应纳税额为:10000*3%=300

在19年2月份申报个税的时候代扣代缴300元。

2、假设第二月的工资和第一个月相同,则在19年3月份第二次申报时,已2019年1月份和2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放的工资-基本扣除费用5000*2-1月2月**公积金专项扣除费用等。按预交税率表计算个税。

根据例题:累计应纳税所得额=(20000+20000)-(5000*2)-(2000*2)-(3000*2)=20000

累计应纳税额=20000*3%=600

3月份申报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600-300=300

以后每月的计算以此类推。对于年中出现累计应纳税额小于累计预缴的税额的情形,比如换工作没有收入。等到次年汇算清缴时候才会办理退税。

以上是我对新个税的一些总结,有错误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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