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个人所得税(卖房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前沿拓展:
卖房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有两种算法,纳税人可以申请其中的一种。
包括:核定法,按照评估价的1%收取,你需要要交1580元即可。
核实法,(评估价-原价-转让中产生的税费-合理费用)乘以20%
近日网友“小小的小丸子”问政:
所持有的房产为72平,多年前购买房产总价42万元。目前市场交易价36万元,差价是-7万元~ 房屋持有满五年,但不唯一。请问,个人所得税按交易价格36万1%计算,还是房屋差价-7万元20%计算。 如果按照20%计算个人所得税,是不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大庆市税务局回复如下:
答复结果:
一、房屋购买年限计算方法:
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二、出售满**唯一住房所需缴纳税费: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但不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按照住房转让收入核定1%或住房转让收入与房屋原值差额20%“孰低”原则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按“孰低原则”明确如下:
1、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一律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含普通住房、商服用房)对其核定征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2、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税务机关对其据实征收低于核定征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应查实征收。
3、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税务机关对其据实征收高于核定征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一律按评估价的1%核定征收。
原问政网址**:http://wz.dqdaily.com/wlwz/2021-12-09/165577.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编辑:邹天涯
审核:谢丽艳、刘颖

拓展知识:
卖房个人所得税
卖房个人所得税,对于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的,其个人所得税按照(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来计算。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的,个人所得税按计税价格×1%来计算。
除了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两个条件需同时具备)之外,其余房产一律要征收卖房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通常是按核定征收,也就是售房总价的1%计算。
扩展资料:
《中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究竟该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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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个人所得税
卖房个税是怎么算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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