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金个税计算(辞退补偿金怎么算个税)
前沿拓展:
辞退补偿金个税计算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计税中,当地职工工资是指年工资。
**国家**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兔征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O O二年九月十日
一、如果你一次性拿到的离职补偿金少于你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恭喜你,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如果你一次性拿到的离职补偿金超过上述3倍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偿收入-3×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实际工作年限数-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实际工作年限;
三、如果你拿到的离职补偿金包含了单位为你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则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可以预先从补偿收入中扣除;
四、如果你单位不幸破产了,那么你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
拓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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